《张冠李戴》成语典故

《张冠李戴》成语典故

​ 【出处】

​ 《留青日札》第二十二卷:俗谚云:“张公帽掇在李公头上。”有人作赋云:“物各有主,貌贵相宜;窃张公之帽也,假李公而戴之。”

​ 【译义】

​ 比喻以此代彼或代人受过。

​【故事】

​ 东昌有个牛医的女儿名叫胭脂,又美又聪明,想嫁个好丈夫。但一般有身份的人家因她父亲是个牛医,瞧不起她家,所以迟迟没订婚。一天,她送邻妇王氏出门,见一少年经过,很有风度,他走远了,胭脂还远远地望着他。王氏说:“他是鄂秋隼秀才跟你恰是一对,我给你做媒好吗?”胭脂羞红了脸,不答。但是心里以为王氏真给她做媒,很喜欢。一等半月没消息,胭脂饮食无味,病了。王氏来看她,问她病因,她不说。王氏猜到了,在她耳边说:“我丈夫出门做生意了,等他回来,叫他去鄂家做媒,好吗?”胭脂喜上眉梢。这王氏从小和一宿生要好,嫁了人还和宿生往来。这夜宿生又来了,王氏便把胭脂为鄂生害相思病的事告诉了他。宿生早知胭脂美丽,第二夜便翻墙进了胭脂家,自称是“鄂生”,抱着她求欢。胭脂不肯,说:“你再不放手我就叫了!”宿生害怕,只得松手,胭脂说:“我愿做你的妻子,但决不能私通,你请媒人来吧!”宿生脱下她的一只鞋带走了。宿生没尝到甜头,于是又到王氏家睡觉。谁知把那鞋弄丢了,怎么也找不到。王氏他找什么,宿生只好把经过告诉了王氏。谁知让窗外一个叫毛大的贼听见了,恰恰又拾到了鞋,大喜。第二夜毛大翻墙来到胭脂家,胭脂的父亲听到声音,持刀追贼,反被毛大杀死,那只鞋子丢在了尸体旁。第二天,县官追问这鞋怎么会在尸体旁的,胭脂为父亲悲痛之极,直说是“鄂生”脱去了。县官把鄂生捉来,不容分说,一阵毒打,便把鄂生定为凶手,判了死刑,报到济南府。知府吴公很干练,看鄂生不像凶手,追问之下,才知鄂生根本不认识胭脂。胭脂却说曾托王氏做过媒。于是把王氏抓来,逼问之下,供出宿生假冒鄂生之事。宿生便死罪难逃了。大家都称赞吴太守英明。宿生虽脱履却未杀人,负屈上告。学使施公反复思考,接手此案,他把王氏找来,问她此事告诉过别人没有,王氏说:“没有。”“那么有哪些人调戏过你呢?”王氏说出毛大等四人。施公把这四人抓来说:“凶手必是你四人之一,让神来将他指出来!”于是施公命人把庙壁涂黑,把四人放入庙内,说:“谁是凶手,神会在他背上写明的。毛大心虚,怕神真的在他背上写字,把背靠着墙,背染上了黑墨。第二天,施公说:“真凶是你!”毛大就这样不打自招了。

​ 于是宿生、鄂生被释放了,鄂生和胭脂也结为了夫妻。此案假中有假,“张公帽戴在李公头上”,如果不仔细,险些冤杀了鄂生、宿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