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言:萋兮斐兮,成是贝锦。

出自 先秦 诗经的《巷伯》

古诗原文

萋兮斐兮,成是贝锦。彼谮人者,亦已大甚!   哆兮侈兮,成是南箕。彼谮人者,谁适与谋。   缉缉翩翩,谋欲谮人。慎尔言也,谓尔不信。   捷捷幡幡,谋欲谮言。岂不尔受?既其女迁。   骄人好好,劳人草草。苍天苍天,视彼骄人,矜此劳人。   彼谮人者,谁适与谋?取彼谮人,投畀豺虎。豺虎不食,投畀有北。有北不受,投畀有昊!   杨园之道,猗于亩丘。寺人孟子,作为此诗。凡百君子,敬而听之。

 

译文翻译

译文五彩丝啊色缤纷,织成一张贝纹锦。嚼舌头的害人精,坏事做绝太过份!臭嘴一张何其大,好比夜空簸箕星。嚼舌头的害人精,是谁教你昧良心?嘁嘁喳喳来又去,一心想把人来坑。劝你说话负点责,不然往后没人听。喳喳嘁嘁去又来,一心造谣又说谎。并非没人来上当,总有一天要现相。捣鬼的人竟得逞,受害的人却瞢腾。苍天苍天你在上!管管那些害人精,可怜可怜受害人!嚼舌头的害人精,是谁教你昧良心?抓住长舌害人精,丢给荒山豺虎吞。如果豺虎不肯吞,丢到北极喂野人。如果北极也不要,还交老天来严惩。一条小路通杨园,小路越过山坡顶。刑馀之人名孟子,编首歌子为宽心。过往君子慢慢行,请君为我倾耳听!

注释⑴萋、斐(fěi):都是文采相错的样子。⑵贝锦:织有贝纹图案的锦缎。⑶哆(chǐ):张口。侈:大。⑷南箕:星宿名,共四星,联接成梯形,如簸箕状。⑸缉缉:附耳私语状。翩翩:往来迅速的样子。⑹捷捷:信口雌黄状。幡幡:反复进言状。⑺女:同“汝”。⑻骄人:指进谗者。⑼劳人:指被谗者。草草:陈奂《诗毛氏传疏》:“草读为慅(cǎo 忧愁),假借字也。”⑽畀(bì):与。有北:北方苦寒之地。⑾有昊:苍天。⑿猗:在……之上。亩丘:丘名。⒀寺人:阉人,宦官。

 

注释解释

萋(qī)兮斐(fěi)兮,成是贝锦。彼谮(zèn)人者,亦已大(tài)甚!萋、斐:都是文采相错的样子。贝锦:织有贝纹图案的锦缎。谮人:诬陷别人的人。大:同“太”。

哆(chǐ)兮侈(chǐ)兮,成是南箕(jī)。彼谮人者,谁适与谋。哆:张口。侈:大。南箕:星宿名,共四星,联接成梯形,如簸箕状。适:往。谋:谋划,计议。

缉(jī)缉翩(piān)翩,谋欲谮人。慎尔言也,谓尔不信。缉缉:附耳私语状。翩翩:往来迅速的样子。尔:指谗人。信:信实。

捷捷幡(fān)幡,谋欲谮言。岂不尔受?既其女(rǔ)迁。捷捷:信口雌黄状。幡幡:反复进言状。受:接受,听信谗言。女:同“汝”。

骄人好好,劳人草草。苍天苍天,视彼骄人,矜(jīn)此劳人。骄人:指进谗者。好好:得意的样子。劳人:指被谗者。草草:陈奂《诗毛氏传疏》:“草读为慅(cǎo忧愁),假借字也。”矜:怜悯。

彼谮人者,谁适与谋?取彼谮人,投畀(bì)豺虎。豺虎不食,投畀有北。有北不受,投畀有昊(hào)!投:投掷,丢给。畀:与,给予。有北:北方苦寒之地。有昊:苍天。

杨园之道,猗(yǐ)于亩丘。寺人孟子,作为此诗。凡百君子,敬而听之。猗:在……之上。亩丘:丘名。寺人:阉人,宦官。凡百:一切,所有的。

参考资料:1、王秀梅 译注.诗经(下):雅颂.北京:中华书局,2015:467-4702、姜亮夫 等.先秦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98:424-426 

诗文赏析

造谣之所以有效,乃在于谣言总是披着一层美丽的外衣。恰如英国思想家培根所说:“诗人们把谣言描写成了一个怪物。他们形容它的时候,其措辞一部分是美秀而文雅,一部分是严肃而深沉的。他们说,你看它有多少羽毛;羽毛下有多少只眼睛;它有多少条舌头,多少种声音;它能竖起多少只耳朵来!”古人称造谣诬陷别人为“罗织罪名”,何谓“罗织”,此诗一开始说:“萋兮斐兮,成是贝锦”,就是“罗织”二字最形象的说明。花言巧语,织成的这张贝纹的罗锦,是非常容易迷惑人的,特别是对不长脑壳的国君。

造谣之可怕,还在于它是背后的动作,是暗箭伤人。当事人无法及时知道,当然也无法一一辩驳。待其知道,为时已晚。诗中二、三、四章,对造谣者的摇唇鼓舌,嘁嘁喳喳,上窜下跳,左右舆论的丑恶嘴脸,作了极形象的勾勒,说他们“哆兮侈兮,成是南箕”、“缉缉翩翩,谋欲谮人”、“捷捷幡幡,谋欲谮言”。作者对之极表愤慨:“彼谮人者,谁适与谋?”正告他们道:“慎尔言也,谓尔不信!”“岂不尔受?既其女迁!”

造谣之可恨,在于以口舌杀人,杀了人还不犯死罪。作为受害者的诗人,为此对那些谮人发出强烈的诅咒,祈求上苍对他们进行正义的惩罚。诗人不仅投以憎恨,而且投以极大的厌恶:“取彼谮人,投畀豺虎!豺虎不食,投畀有北!有北不受,投畀有昊!”正是所谓“愤怒出诗人”。有人将它与俄国诗人莱蒙托夫《逃亡者》一诗中鄙夷叛徒的诗句比较:“野兽不啃他的骨头,雨水也不洗他的创伤”,认为它们都是写天怒人怨,物我同憎的绝妙好辞,都是对那些罪大恶极,不可救药者的无情鞭挞,都是快心露骨之语,甚是。

在诗的结尾处,郑而重之地留下了作诗人的名字,从而使这首诗成为《诗经》中少数有主名的作品之一。这个作法表明,此诗原有极为痛切的本事,是有感而发之作。它应该有一个较详的序文,自叙作者遭遇,然后缀以此诗,自抒激愤之情,可以题为“巷伯诗并序”或“巷伯序并诗”的。也许是后来的选诗者删去或丢失了这序文,仅剩下了抒情的即诗的部分。

作者孟子,很可能是一位因遭受谗言获罪,受了宫刑,作了宦官,与西汉大史学家司马迁异代同悲的正直人士。东汉班固就曾在《司马迁传赞》里称惨遭宫刑的司马迁是“《小雅·巷伯》之伦”。他或许也感受过与司马迁同样的心情:“祸莫惨于欲利,悲莫痛于伤心,行莫丑于辱先,诟莫大于官刑。刑馀之人,无所比数,非一也,所从来远矣。”(《报任少卿书》)无怪乎他是如此痛心疾首,无怪乎诗中对诬陷者是如此切齿愤恨,也无怪乎此诗能引起世世代代蒙冤受屈者极为强烈的共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