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自 先秦 诗经的《桑中》
古诗原文
爰采唐矣?沬之乡矣。云谁之思?美孟姜矣。期我乎桑中,要我乎上宫,送我乎淇之上矣。 爰采麦矣?沬之北矣。云谁之思?美孟弋矣。期我乎桑中,要我乎上宫,送我乎淇之上矣。 爰采葑矣?沬之东矣。云谁之思?美孟庸矣。期我乎桑中,要我乎上宫,送我乎淇之上矣。
译文翻译
译文采摘女萝在何方?就在卫国沐邑乡。思念之人又是谁?美丽动人是孟姜。约我来到桑林中,邀我欢会祠庙上,送我告别淇水旁。采摘麦子在哪里?就在沐邑北边地。思念之人又是谁?美丽动人是孟弋。约我来到桑林中,邀我欢会祠庙上,送我告别淇水旁。采摘芜菁哪边垄?就在卫国沐邑东。思念之人又是谁?美丽动人是孟庸。约我来到桑林中,邀我欢会祠庙上,送我告别淇水旁。
注释①爰:于何,在哪里。唐:植物名。即菟丝子,寄生蔓草,秋初开小花,子实入药。一说当读为“棠”,梨的一种。沫(音妹):卫邑名,即牧野,在今河南淇县北。乡:郊外。 ②谁之思:思念的是谁。孟:老大。孟姜:姜家的大姑娘。姜、弋、庸,皆贵族姓。 ③桑中:地名,一说桑林中。要(音邀):邀约。上宫:楼也,指宫室。一说地名。淇:淇水。 ④葑(音封):蔓菁菜。
注释解释
爰(yuán)采唐矣?沬(mèi)之乡矣。云谁之思?美孟姜矣。期我乎桑中,要(yāo)我乎上宫,送我乎淇之上矣。鄘(yōng):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在今河南省汲县北。爰:于何,在哪里。唐:植物名。即女萝,俗称菟丝子,寄生蔓草,秋初开小花,子实入药。一说当读为“棠”,梨的一种。沬:春秋时期卫国邑名,即牧野,在今河南淇县南。乡:郊外。云:句首语助词。谁之思:思念的是谁。孟姜:姜家的大姑娘。孟,排行老大。姜、弋、庸,皆贵族姓。桑中:卫国地名,亦名桑间,在今河南滑县东北。一说指桑树林中。要:邀约。上宫:楼也,指宫室。一说地名。淇:水名。淇水在今河南浚县东北。
爰采麦矣?沬之北矣。云谁之思?美孟弋(yì)矣。期我乎桑中,要我乎上宫,送我乎淇之上矣。弋:姓。
爰采葑(fēng)矣?沬之东矣。云谁之思?美孟庸(yōng)矣。期我乎桑中,要我乎上宫,送我乎淇之上矣。葑:芜菁,即蔓菁菜。庸:姓。
参考资料:1、姜亮夫 等.先秦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98:93-952、王秀梅 译注.诗经(上):国风.北京:中华书局,2015:95-97
诗文赏析
这是一首情诗。分歧只在于是暴露世族贵族男女淫乱成风之作,还是青年男女的相悦之词。《毛诗序》云:“《桑中》,刺奔也。卫之公室淫乱,男女相奔,至于世族在位,相窃妻妾,期于幽远,政散民流而不可止。”朱熹等持前说者大多是受《毛诗》影响,并举姜、弋、庸乃当时贵族姓氏为证。而持后说者往往纯从诗意把握,认为全诗轻快活泼,表现了青年男女的炽烈爱情,并无讽刺之意,更谈不上是贵族男女淫乱后的无耻自白。
从诗本身来看,前者证据不足,仅凭姓氏难以论定主人公身份。况且,诗序本就是汉儒以“比兴”解诗的产物,其对诗旨的解释时有牵强附会之处。但后说似乎又过于主观。按近人郭沫若《甲骨文研究》云:“桑中即桑林所在之地,上宫即祀桑之祠,士女于此合欢。”又云:“其祀桑林时事,余以为《鄘风》中之《桑中》所咏者,是也。”孙作云亦有同样的见解。鲍昌《风诗名篇新解》推衍郭氏之说,认为上古蛮荒时期人们都奉祀农神、生殖神,“以为人间的男女交合可以促进万物的繁殖,因此在许多祀奉农神的祭典中,都伴随有群婚性的男女欢会”,“郑、卫之地仍存上古遗俗,凡仲春、夏祭、秋祭之际男女合欢,正是原始民族生殖崇拜之仪式”,“《桑中》诗所描写的,正是古代此类风俗的孑遗”,“决不能简单斥之为‘淫乱’”。这种文化人类学的解释,可以说是很中肯綮的。
诗三章,全以采摘某种植物起兴。这是上古时期吟咏爱情、婚嫁、求子等内容时常用的手法之一,也就是说,在上古时期,采摘植物与性有着某种神秘的或是象征性的联系,至于两者之间在文化上为何能牵系在一起或如何发生瓜葛,这与原始交感巫术有关,在此不作详论。但若从现代美学角度来看,以采摘植物起兴爱情等题材,在审美上和爱情上倒也有一定的同构同形关系,因为炽热的情欲与绿意葱茏的草木都可给人带来勃然的欣悦。所以,以“采唐”、“采麦”、“采葑”起兴,在含蓄中有深情,形象中有蕴意。
“兴”以下的正文中,主人公完全沉浸在了狂欢后的甜蜜回忆里。除每章改换所欢爱者外,三章竟然完全相同,反覆咏唱在“桑中”、“上宫”里的销魂时刻以及相送淇水的缠绵,写来又直露无碍,如数家珍。似乎以与多位情人幽会为荣乐,表现了一位多情浪子渔色后的放荡、得意心态,其句式由四言而五言而七言,正是这种心态的表露,尤其每章句末的四个“矣”字,俨然是品咂、回忆狂欢之情时的感叹口吻。近人或认为孟姜、孟弋、孟庸当是一人,若如此,似不合《诗经》中运用复沓的家法。《诗经》中用复沓虽只更换个别词汇,但无论更换的是动词、名词,诗意上多有所递进或拓展,比较典型的如《周南·芣苢》中的“采之”、“有之”、“掇之”、“捋之”、“袺之”、“襭之”,一字之差,却记叙了一个完整的劳动过程;若此诗中三姓实指一人,一者整首诗三章全为重复,不免过于臃肿拖沓,毫无意味;二者也与“群婚性的男女欢会”的诗意不合。因此不取此说。
此篇在今天看来虽然格调不那么高,但音韵谐和,读来圆美流转,琅琅上口。若依自古以来的“用诗”体例,抛开其隐含的本意,作为一首热烈活泼的情歌来看,也无不可。